所采集的粉塵空氣動力學直徑均在7.07微米以下,而且空氣動力學直徑5微米粉塵的采集效率為50%,此粉塵為呼吸性粉塵。呼吸性粉塵能沉積於肺泡,對人體危害很大。
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對各種生產環境呼吸性粉塵的*高允許濃度有更嚴格的要求,重要的工業衛生標準有GBZ2-200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其他國家標準有:GB16225、GB16238、GB16248等。
更理想的答案應該是:呼吸性粉塵指粒徑在5μm以下的能進入人體肺泡區的顆粒物。它是引起塵肺的病因。塵粒在呼吸係統的沉積分為三個區域,即上呼吸道區(包括鼻、口、咽和喉部);氣管、支氣管區;肺泡區(包括無纖毛的細支氣管、肺泡管、肺泡管入口、肺泡和肺泡囊)。一般認為,空氣動力徑在10μm以上的塵粒為可見粉塵,大部分沉積在鼻咽部,10μm以下為顯微粉塵和超顯微粉塵可進入呼吸道深部,沉積在上呼呼吸道,長時間積累會破壞肺部細胞,不可**,危害生命。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
1 範圍
本部分規定了工作場所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簡稱“呼塵”)濃度的測定方法。
本部分適用於工作場所空氣中呼吸性粉塵濃度的測定。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7061 作業場所空氣采樣儀器的技術規範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範
GBZ/T 192.1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
3 原理
空氣中粉塵通過采樣器上的預分離器,分離出的呼吸性粉塵顆粒采集在已知質量的濾膜上,由采樣後的濾膜增量和采氣量,計算出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濃度。
4 儀器
4.1 濾膜:過氯乙烯濾膜或其他測塵濾膜。
4.2 呼吸性粉塵采樣器:主要包括預分離器和采樣器。
4.2.1 預分離器:對粉塵粒子的分離性能應符合呼吸性粉塵采樣器的要求,即采集的粉塵的空氣動力學直徑應在7.07μm以下,且直徑為5μm的粉塵粒子的采集率應為50%。
4.2.2 采樣器:性能和技術指標應符合GB/T 17061的規定。需要防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采樣器。
4.3 分析天平:感量0.01mg。
4.4 秒表或其他計時器。
4.5 乾燥器:內盛變色矽膠。
4.6 鑷子。
4.7 除靜電器。
5 樣品的采集
5.1 濾膜的準備
5.1.1 乾燥:稱量前,將濾膜置於乾燥器內2h以上。
5.1.2 稱量:用鑷子取下濾膜的襯紙,除去濾膜的靜電;在分析天平上準確稱量。在襯紙上和記錄表上記錄濾膜的質量m1和編號;將濾膜和襯紙放入相應容器中備用,或將濾膜直接安裝在預分離器內。
5.1.3 安裝:安裝時,濾膜毛麵應朝進氣方向,濾膜放置應平整,不能有裂隙或褶皺。
5.2 預分離器的準備:按照所使用的預分離器的要求,做好準備和安裝。
5.3 采樣
現場采樣按照GBZ 159執行,並參照GBZ/T 192.1附錄A執行。
5.3.1 定點采樣:根據粉塵檢測的目的和要求,可以采用短時間采樣或長時間采樣。
5.3.1.1 短時間采樣
在采樣點,將連接好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在呼吸帶高度以預分離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5min空氣樣品。
5.3.1.2 長時間采樣
在采樣點,將連接好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在呼吸帶高度以預分離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h~8h空氣樣品(由采樣現場的粉塵濃度和采樣器的性能等確定)。
5.3.2 個體采樣
將連接好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佩戴在采樣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儘量接近呼吸帶,以預分離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h~8h空氣樣品(由采樣現場的粉塵濃度和采樣器的性能等確定)。
5.3.3 濾膜上粉塵增量(∆m)要求
無論定點采樣或個體采樣,要根據現場空氣中粉塵的濃度、使用采樣夾的大小和采樣流量及采樣時間,估算濾膜上∆m。采樣時要通過調節采樣時間,控製濾膜粉塵∆m數值在0.1mg~5mg的要求。否則,有可能因濾膜過載造成粉塵脫落。采樣過程中,若有過載可能,應及時更換呼吸性粉塵采樣器。
6 樣品的運輸和保存
采樣後,從預分離器中取出濾膜,將濾膜的接塵麵朝裡對折兩次,置於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運輸和保存過程中應防止粉塵脫落或汙染。
7 樣品的稱量
稱量前,將采樣後的濾膜置於乾燥器內2h 以上,除靜電後,在分析天平上準確稱量。記錄濾膜和粉塵的質量(m2)。
8 濃度的計算
8.1 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濃度按式(1)進行計算:
m2 - m1
c= ——————× 1000 …… (1)
V﹒t
式中:c - 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濃度數值,單位為毫克每立方米(mg/m3);
m2 - 采樣後的濾膜質量數值,單位為毫克(mg);
m1 - 采樣前的濾膜質量數值,單位為毫克(mg);
V - 采樣流量數值,單位為升每分鐘(L/min);
t - 采樣時間數值,單位為分鐘(min)。
8.2 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9 說明
9.1 本法的*低檢出濃度為0.2mg/m3(以感量0.01mg天平,采集500L空氣樣品計)。
9.2 采樣前後,濾膜稱量應使用同一台分析天平。
9.3 測塵濾膜通常帶有靜電,影響稱量的準確性,因此,應在每次稱量前除去靜電。
9.4 要按照所使用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的要求,正確應用濾膜和采樣流量及粉塵增量,不能任意改變采樣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