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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日期:2024-11-1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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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勞 動 部 文 件
勞部發[1997]86號
關於發布《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勞動**行業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解放軍總後勤部生產管理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勞動和勞動**行業標準歸口管理範圍的批複》(技監局標發[1991]134號)確定的行業歸口管理範圍,推薦性勞動**行業標準《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業經我部審查完畢,現予以發布,自1998年1月1日起實施。其名稱和編號為: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LD98-1996



主題詞: 勞動 ** 標準 通知
抄送:國家技術監督局
勞動部辦公廳 1997年4月7日印發
LD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行業標準
LD98-1996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Method of Measuring Concentr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n the Principle of Scattered light.

1997 年4月- 發布 1998年1月1日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發布
前言
   采用光散射法測定空氣中的粉塵濃度,具有快速、簡便、能連續測定等特點。為使光散射測塵技術在勞動**衛生等領域應用規範化,而製定本標準。
本標準製定過程中參考了日本"作業環境測定基準"等有關內容和中國鐵道行業標準TB/T2323-92《鐵路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相對質量濃度與質量濃度的轉換方法》等資料。
本標準規定濾膜測塵及作業場所測點布置采用GB5748《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光散射式測塵儀器的計量檢定采用JJG846《光散射式數字粉塵測定儀檢定規程》。
本標準由國內防塵防毒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起草單位是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北京市新技術應用研究所及鐵道部**工程局中心衛生防疫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安琪、朱一川、譚洪、韓國君、張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行業標準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LD98-1996
Method of Measuring Concentr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n the Principle of Scattered light.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空氣中粉塵相對質量濃度,並轉換為質
量濃度的方法、步驟和質量控製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空氣中含有非纖維性粉塵的粉塵濃度的快速測定。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
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8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JJG846 光散射式數字粉塵儀測定儀檢定規程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粉塵
懸浮於空氣中的固體微粒。

3.2 質量濃度
單位體積空氣中所含粉塵的質量(mg/m3)。

3.3 相對質量濃度
與質量濃度線性相關的某物理量值。對光散射式粉塵儀為每分鐘計數值(計數/分鐘,CPM)。

3.4 質量濃度轉換係數K
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與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的相對質量濃度的比值。

4. 光散射法測定原理
當光照射在空氣中懸浮的粒子上時,產生光散射。在光學係統和粉塵性質一
定的條件下,散射光強度與粉塵濃度成比例。光散射法測定空氣中的粉塵濃度是通過測量散射光強度,經過轉換求得粉塵質量濃度的方法。

5. 測定方法
5.1 測定點的選擇
對作業場所的測塵點選擇應符合GB5748的規定,對其他環境空氣中粉塵濃度的測定可根據測定需要而定。
5.2 濾膜測塵
5.2.1 粉塵濃度的濾膜測定方法應按GB5748規定執行。
5.2.2 濾膜測塵的吸氣口處可以采用粉塵粒子切割器進行粒子分級。測定結果應注明切割器的型式和切割特性。
5.3 測定質量濃度轉換係數K
5.3.1 測定用光散射粉塵儀應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按JJG846檢定規程進行檢定合格後方能使用。
5.3.2 將光散射式粉塵儀和濾膜測定儀的吸氣口置於同一測點,在同一高度,同一方向,同時采樣。兩儀器的吸氣口中心距不宜大於10cm。
5.3.3 按下式計算空氣中質量濃度轉換係數K值:
K=C/(R-B)
式中:K--質量濃度轉換係數;
C--由濾膜測塵測得的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 Mg/m3;
R--光散射式粉塵儀單位時間計數值,計數/分鐘(CPM);
B--光散射式粉塵儀本底值,計數/分鐘(CPM)。
5.3.4 K值的確定
在同一條件下,對空氣中的粉塵采集12個以上的有效樣品,進行質量濃度和相對質量濃度的相關分析,確認線性關係具有顯著性(P<0.01)時,可將其轉換係數K的幾何平均值作為該種粉塵的轉換係數。
5.4 已知轉換係數的質量濃度測定
已知空氣中粉塵濃度的轉換係數K值時,其質量濃度可按下式計算:
C=(R-B)K
式中:C--粉塵質量濃度,mg/m3;
R--光散射式粉塵儀單位時間計數值,計數/分鐘(CPM);
B--光散射式粉塵儀本底值,計數/分鐘(CPM);
K--已知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轉換係數。

6. 質量控製
6.1 光散射式粉塵儀應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按JJG846檢定規程進行檢定。
6.2 濾膜測塵使用粒子切割器時,應注明所用切割器型式及切割特性,並注明與此對應的K值。
6.3 確定K值應在相對濕度<80%,平均風速<1m/s的環境中進行,並要防止燃油廢氣、煙及水霧的乾擾。
6.4 當空氣中粉塵種類、性質、工藝流程等條件有變化時,需重新測定K值。
6.5 可疑值的剔除
將測得的K值按附錄A所示方法剔除可疑值。

  可疑值剔除界限表

n    Wn   n   Wn
3   1.38   17   2.18
4   1.53   18   2.20
5   1.65   19   2.22
6   1.73   20   2.24
7   1.79   21   2.26
8   1.86   22   2.28
9   1.92   23   2.30
10   1.96   24   2.32
11   2.00   25   2.33
12   2.04   26   2.34
13   2.07   27   2.35
14   2.10   28   2.37
15   2.13   29   2.38
16   2.16   30   2.39

注:
(1)表中"n"為樣本數,"Wn"為可疑值的取舍界限值
(2)當時,可將可疑值舍棄
  式中:Xd--可疑值
     --均值
     SD--標準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