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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輻射防護措施

日期:2025-03-19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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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輻射防護措施
核與輻射是從突發事件開始,可能延續幾小時的到幾天的時間。特點是事件發生,並持續伴隨有放射性物質的環境釋放。不同階段的核輻射應采取不同的核輻射防護措施。

       早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發生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後,特彆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後早期(1~2天內),對人員可采用的防護措施有隱蔽、呼吸道防護、服用穩定性碘、撤離、控製進出口通路等。隱蔽、撤離、控製進出口通路等措施對來自煙羽中放射性核素的外照射、由煙羽中放射性核素所致的體內汙染,以及來自表麵放射性汙染物引起的外照射均有防護效果。

        中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事件中期階段,已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質沉積於地麵,有時放射性物質還可能繼續向大氣釋放。此時,對個人而言除了可考慮終止呼吸道防護外,其他的早期防護措施可繼續采取。為避免長時間停留而受到過高的累積劑量,主管部門可采取有控製和有計劃的措施將人群由汙染區向外搬遷——避遷。還應考慮限製當地生產或儲存的食品和飲用水的銷售和消費。根據這個時期人員照射途徑的特點,可采取的防護措施還有在畜牧業中使用儲存飼料,對人員體表去汙,對傷病員救治等。

        晚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事故晚期(恢複期)作出防護措施決定所麵臨的問題是在早期、中期階段已采取防護措施的地區是否和何時可以恢複社會正常生活,或者是否需要進一步采取防護措施。在事件晚期,主要照射途徑為食入汙染食品和吸入再懸浮物質引起的內照射。因此,可采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製進出口通路、因此,可采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製進出口通路、避遷、控製食品和水、使用儲存飼料和地區去汙等。


核事件和核泄露等級

描述
1

  這**彆對外部冇有任何影響,僅為內部操作違反**準則。

2

  這**彆對外部冇有影響,但是內部可能有核物質汙染擴散,或者直接過量輻射了員工,或者操作嚴重違反**規則。

3

  很小的內部事件,外部放射劑量在允許的範圍之內,或者嚴重的內部核汙染影響至少1個工作人員。

4

  反應堆嚴重受損或者工廠內部人員遭受嚴重輻射。*近的一次第4級核事故為1999年日本東海村核事故,事故當時反應堆達到臨界狀態,並導致3名工作人員遭受嚴重輻射,其中2人隨即死亡。

5

  有限的核汙染泄漏到工廠外,需要采取一定措施來挽救損失。目前共計有4起核事故被評為此級彆,其中包括1979年美國三裡島核事故。其餘3起分彆發生在加拿大、英國和巴西。

6

  一部分核汙染泄漏到工廠外,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來挽救各種損失。這**彆曆史上僅有一例,為1957年蘇聯 Kyshtym核事故。

7

  大量核汙染泄漏到工廠以外,造成巨大健康和環境影響。這**彆曆史上僅有一例,為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