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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内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控体系建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日期:2024-11-23 14:32
浏览次数:1515
摘要:当前我国严重的环境污染现状以及环境状况的瞬息多变,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监管的快速有效互动都提出了很高要求。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了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该方案提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大量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1月6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的影响,我国东北地区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12—1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也出现了空气重污染。公众惊呼沈阳空气污染“爆表”,雾霾指数一度...
当前我国严重的环境污染现状以及环境状况的瞬息多变,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监管的快速有效互动都提出了很高要求。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了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该方案提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大量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1月6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的影响,我国东北地区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12—1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也出现了空气重污染。公众惊呼沈阳空气污染“爆表”,雾霾指数一度突破1400微克/立方米,如此严重的大气污染现状,以及环境状况瞬息多变,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监管的快速有效互动,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三大区域建成空气监测平台
预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能力非常重要。《方案》在“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方面提出,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等。
环保部提供的资料显示,随着2014年12月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基本建成,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并可以开展预报预警业务。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环境保护部和新华网上公开发布。环保部还将力争在今年底前,使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部具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
“土十条”即将公布,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环保部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数千网点布设监测网络
环境监测数据是科学决策、有的放矢制定减排策略的基础。11月16日,国际环保组织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在北京发布了《大气中国2015: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报告显示,“底数不清”一直是困扰我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大难题之一,进入大气治理攻坚阶段的“国十条”时代,科学决策与精细化管理不断被提出与强调。不过,伴随着新标准的发布及其在重点城市与区域的提前实施,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实现了“蛙跳式”的跃进。到2014年底,国内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1436个监测点位已全部具备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监测能力等。
尽管我国已建立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套),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都实时发布6项污染物浓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但离决策和公众需求,还有距离。因此,《方案》提出:“**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国内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强调,要重点抓好国内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控体系建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为尽量减少监测数据的地方干扰,环保部进行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国内联网共享监测信息
《方案》明确表示要实现“国内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具体提出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三项措施。
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国家和地方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
在“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方面,《方案》提出,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在“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方面,《方案》强调,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国内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科技**强化监测能力
《方案》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科学监测、**驱动。依靠科技**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等。
《方案》要求,“强化监测科技**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提升我国技术**能力。
11月6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的影响,我国东北地区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12—1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也出现了空气重污染。公众惊呼沈阳空气污染“爆表”,雾霾指数一度突破1400微克/立方米,如此严重的大气污染现状,以及环境状况瞬息多变,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监管的快速有效互动,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三大区域建成空气监测平台
预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能力非常重要。《方案》在“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方面提出,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等。
环保部提供的资料显示,随着2014年12月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基本建成,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并可以开展预报预警业务。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环境保护部和新华网上公开发布。环保部还将力争在今年底前,使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部具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
“土十条”即将公布,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环保部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数千网点布设监测网络
环境监测数据是科学决策、有的放矢制定减排策略的基础。11月16日,国际环保组织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在北京发布了《大气中国2015: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报告显示,“底数不清”一直是困扰我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大难题之一,进入大气治理攻坚阶段的“国十条”时代,科学决策与精细化管理不断被提出与强调。不过,伴随着新标准的发布及其在重点城市与区域的提前实施,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实现了“蛙跳式”的跃进。到2014年底,国内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1436个监测点位已全部具备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监测能力等。
尽管我国已建立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套),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都实时发布6项污染物浓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但离决策和公众需求,还有距离。因此,《方案》提出:“**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国内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强调,要重点抓好国内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控体系建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为尽量减少监测数据的地方干扰,环保部进行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国内联网共享监测信息
《方案》明确表示要实现“国内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具体提出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三项措施。
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国家和地方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
在“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方面,《方案》提出,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在“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方面,《方案》强调,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国内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科技**强化监测能力
《方案》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科学监测、**驱动。依靠科技**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等。
《方案》要求,“强化监测科技**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提升我国技术**能力。